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张陈堰 特约记者 谢子譞 胡孟)4月7日上午,市公安交管局三大队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7名驾驶员遭到查处。
当天上午,市公安交管局三大队在公园路、大岭路十字路口开展整治行动。
9点40分,一辆号牌为052335的电动车因违法载人被执勤民警拦下,并罚款50元。
同样在此路口,10点06分,车牌号为鄂C9796Q的越野车在经过公园路张医岗斑马线时,在斑马线上有多名行人通行时仍然选择抢行。随即,在此值守的交警将其拦下,并对其作出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
当天上午,市公安交管局三大队共查处不文明交通行为7起,其中斑马线未礼让行人4起,电动车驾驶人未戴头盔1起,摩托车乘坐人未戴头盔1起,电动车违法载人1起。除了接受罚款和记分处罚外,交管部门还将对这7名不文明交通行为人开展敲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