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图片查看原文
3月30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征集第三批十堰市招才大使的通知。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高端人才引领作用,广泛集聚社会力量参与招才引智工作,实现“以才引才、以才聚才”,不断扩大招才引智工作的深度广度,吸引更多国内外人才集聚十堰,加快推进鄂西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我市计划选聘招才大使10名。
选聘条件:
1.院士、国家级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国家、省科研平台首席科学家和负责人,国家、省级各类专家(高技能人才)称号获得者,国家、省人才项目获得者,特聘教授。国内外知名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国内外十堰籍知名企业家、成功人士。行业协会及商会的知名人士、学术界知名专家学者、产业科研技术领域权威专家和高技能人才等。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选聘与聘期:
1.组织申报。申报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4月1日截止。由市委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本部门、本行业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每个单位推荐2-3名,由各成员单位组织人员统一填报,并将申报表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十堰市人社局,邮箱43978626@qq.com。
2.人员确定。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汇总《十堰市招才大使申报表》及证明材料,填写《十堰市招才大使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对申报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初步名单。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初步名单进行审议,形成候选人名单。市政府常务会议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审议,确定人选名单后,予以公示。
3.签订合同。市人社局与确定人选签订聘用协议,并以市政府名义为确定人选颁发《十堰市招才大使聘书》。
4.服务期限。招才大使聘期为三年。期满后,如因工作需要,经本人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续聘。
职责任务:
1.对十堰市中长期人才规划、招才引智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根据十堰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荐并协助引进海内外的人才、项目、技术、资金和先进管理经验。
3.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十堰市引荐各类高端人才或培养一批行业内优秀人才。
4.帮助十堰市对接招才大使所在国家或地区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推动开展人才、科研、教育和其他领域的合作。
5.引荐、邀请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到十堰市考察交流、参加重大招才引智活动,吸引集聚海内外资源参与十堰市经济社会建设。
6.对外宣传十堰市发展成就、发布招才引智信息等,协助十堰市或独立开展各类智力合作与交流活动。
7.与十堰市招才引智相关的其他工作。
相关待遇:
1.颁发十堰市招才大使聘书。
2.纳入“武当人才卡”金卡服务,提供人才专员服务。
3.定期参加全市招才引智活动,并享受特邀嘉宾待遇。
4.定期获得全市最新发展情况介绍。
5.按照《十堰市招才引智奖励办法》享受相关奖励。
其他事项:
本公告具体解释工作由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
咨询电话:0719-8116397、8652178
编辑:李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