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记者从市招生考试院获悉,2022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同时,继续实施高职高专乡村振兴专项计划(原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符合条件的考生在3月28日至4月8日内申报。
国家专项计划生源范围涉及到我市的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申报条件为:(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 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生源范围涉及到我市各县(市、区)。申报条件为:(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 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全省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之一的,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可以报考地方专项计划:1、(1)考生户籍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的42个县(市、区);(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考生具有42个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2、(1)全省(不包括42个县(市、区) )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2)考生具有我省乡镇(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022年,继续实施高职高专乡村振兴专项计划(原精准 扶贫专项计划) ,招生对象为省乡村振兴局(原省扶贫办) 建档立卡家庭的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 通过乡村振兴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同时还可享受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雨露计划"资金补助。
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后,可以报考高职高专乡村振兴专项计划: (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考生为省乡村振兴局(原省扶贫办) 建档立卡家庭成员。
市招生考试院还提醒,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的院校为国家重点本科院校,国家专项计划生源范围是原国家连片贫困地区考生,无论考生是农村还是城镇户口,高校专项计划生源范围是原国家贫困地区的农村考生,两个专项计划都要求考生的学籍和户籍在同一个实施区县,因此在十堰城区就读的各县(市、区)户口的考生均不能申报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各县(市、区)考生只有在户籍所在地就读才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的院校为省属本科高校,对户籍和学籍不做同一区域的要求。
实施乡村振兴专项计划的院校为省属高职高专院校,考生需要到户籍所在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以认定建档立卡户身份。
符合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完成上述申报的同时,还须于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 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和地方专项计划) 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上述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
专项计划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3月28日至4月8日,招生平台为http://zspt.hubzs.com.cn。(秦楚网 记者 张贞林 通讯员 彭公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