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无证驾驶……郧阳警方查获多起危险驾驶案

时间:2022-01-22 13:39 来源: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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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工作启动以来,为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郧阳交警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查处多起危险驾驶案,全力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夯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基石。

1月8日14时30分许,梅铺派出所在016县道白亭村执勤时,例行对一辆黑色越野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员王某敏无法出示有效驾驶证,且涉嫌酒驾,随将其带至梅铺卫生院抽血检查。经武汉福田爱民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检验结果为138.2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经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某敏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郧阳区公安分局依法给予王某敏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1000元之处罚。目前,王某敏已被送至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1月10日16时许,青曲派出所接青曲镇人民政府电话反映,一醉酒男子在青曲镇人民政府党政办闹事摔砸物品,严重影响正常办公秩序,请求处理。青曲派出所迅速到达现场,依法传唤违法嫌疑人师某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师某成酒后驾驶一轻便两轮摩托车到镇政府。随后,民警分头调阅了师某成当天骑车到镇政府的相关视频资料,并送师某成到青曲卫生院进行抽血送检。经鉴定,师某成血液乙醇含量为90.1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12日20时许,青曲派出所接分局110指令:“魏某甲报警称在青曲镇魏家沟村二组隧道,酒后驾驶摩托车摔跤了,请处理。”青曲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发现魏某甲手腕部受伤,迅速将魏某甲送至青曲卫生院救治并进行抽血送检。经鉴定,魏某甲血液乙醇含量为156.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13日9时许,徐某玉驾驶两轮摩托车到青曲派出所就非公安处置警情进行纠缠,民警在与其交流的过程中闻到其身上有很大的酒气。经询问,徐某玉供述早上在家里喝酒后骑摩托车来派出所的,后将徐某玉带至青曲镇卫生院抽血送检。经鉴定,徐某玉血液乙醇含量为143.7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对上述醉驾案件,郧阳交警大队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秦楚网 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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