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核定缴费业务年终扎账工作的通告
十堰市城区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
经联席会议商定,为做好社会保险费年底扎账工作,现将暂停社会保险核定缴费业务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定于2021年12月27日17时30分起,暂停经办社会保险单位核定业务,2022年1月4日8时30分恢复经办。
二、已完成社保费核定征集的单位,请尽快办理缴费,避免因逾期补缴产生滞纳金和利息。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
十堰市医疗保障局
十堰市财政局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1日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