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张陈堰 特约记者 谢子譞 李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11月22日,一辆非法安装爆闪灯具车辆驾驶员来到市公安交管局四大队接受教育和处罚。
22日上午,车牌号为鄂C1***3的小型客车缓缓地开进了市公安交管局四大队,驾驶员薛某承认了错误并现场改正错误。
原来,在11月19日,一段小型客车车顶闪烁着刺眼灯光在隧道路段行驶的抖音视频在网上传播开来,受到市公安交管局关注。调查后,交管部门立刻与车主薛某取得联系。经询问,薛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薛某声称,自己是担心被其他车辆所撞,才使用爆闪灯具来提醒其他车辆的。民警立即对这一荒唐的想法进行了反驳,发展大道路灯等照明设施齐全,非法安装并使用爆闪灯具,严重干扰其他车辆驾驶员视线,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交警对薛某予以罚款500的处罚。
编辑:李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