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发布重要通告!启动 3-11 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时间:2021-10-25 11:07 来源:郧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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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请立即报告!刚刚,重要通告发布!

十堰市郧阳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 告

 (第 10 号)

10 月 17 日陕西西安通报疫情以来,全国已有多地报告本土病例,本轮疫情传播速度快、涉及面广,防控形势严峻。为严防疫情输入,切实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郧返郧人员,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和居住宾馆酒店报备,并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对瞒报、谎报、迟报或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相关人员,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社区(村)、交通场站、宾馆酒店、 旅游景区、工厂企业、建筑工地等要加大对中高风险地区来郧返郧人员排查力度,对排查发现的前14天内有内蒙古、甘肃、陕 西、宁夏等省份旅居史的来郧返郧人员纳入社区健康管理,期间免费进行三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三、区文旅局要组织各旅行社开展省外入郧旅游人员和我区跨省旅游人员大排查,对排查出的中高风险地区来郧返郧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管控措施;动态关注新增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区、 市),实时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经营相关团队旅游及“机票+ 酒店”业务,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四、全区各酒店、宾馆、旅店、车站、景区要查验旅客的行程码、健康码,对前 14 天内有内蒙古、甘肃、陕西、宁夏等省份旅居史的旅客须核查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后再进行核酸检测;对十堰地区以外的来郧住宿人员须核查 48 小时 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的,可就近到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样检测。

五、全区所有零售药店、普通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 对购买退热、感冒、止咳、抗生素、抗病毒药品的人员必须问询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进行实名登记和报告,社区做好跟踪管理。禁止民营医院、普通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接诊发热病人,发现发热病人按要求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

六、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七、医疗机构、旅游景区、影院、体育场馆、商场、超市、 宾馆、酒店、民宿、交通场站、药店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 查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网吧、酒吧、KTV、棋牌室等文体娱乐室内密闭场所,在做好上述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要坚持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 70%。

八、尚未接种疫苗的居民,请尽快到居住地附近的新冠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接种过 2 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满 6 个月的 18 岁及以上的群众可预约接种加强针次疫苗。

九、即日起,启动 3-11 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请按照社区、 学校等通知要求做好疫苗接种,快速建立免疫屏障。

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倡导组织线上会议,控制线下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须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方可举行,并提前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全程监管。倡导红白喜事简办,聚餐活动不办, 严格控制参与人数。

十堰市郧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 年 10 月 24 日

编辑:李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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