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暨城乡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管理动员部署会议

时间:2021-08-24 19:44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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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李强)8月24日下午,我市召开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暨城乡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管理动员部署会议。副市长余世明要求: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锲而不舍的执着干劲、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蹄疾步稳地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化,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发挥积极作用。

余世明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夯实主体责任,明确整治重点,采取具体举措,强化系统摸排,确保整治效果,引导正向舆论,务求平安稳定,在实干实为中推动整治工作见成效。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规范城乡公益性公墓的审批流程和建设管理,防止城乡公益性公墓经营化,持续提升殡葬服务保障水平。

新闻链接:我市将对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今天(8月24日)下午,记者在市民政局了解到,从今天起至12月底,我市将开展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整治以 “社会殡葬服务中介、殡葬服务机构、群众性治丧服务机构”为重点,聚焦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主体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与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主体相关联的民政系统内外殡葬服务机构中的工作作风和腐败问题,聚焦红白理事堂等群众性治丧服务机构运营中的突出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据悉,整治围绕三个领域展开:一是社会殡葬服务中介。指为丧户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范围外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包括取得营业执照的社会殡葬服务中介和未取得营业执照的“黑中介”。二是殡葬服务机构。指民政部门或非民政部门兴办的面向群众提供殡葬服务的机构,包括殡仪馆(殡管所)、公墓等;三是群众性治丧服务机构。指群众性自治组织(含村、社区等)及其他机构依托自身资源,为特定范围服务对象设立的治丧机构或场所,包括农村红白理事堂、城乡公益性公墓及临时治丧服务点、医疗卫生机构太平间等。

整治涉及九项内容: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和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服务价格是否经过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是否公示公开,有无捆绑收费、强制消费现象;社会殡葬服务中介是否有坑蒙拐骗、欺行霸市行为;社会殡葬服务中介、群众性治丧服务机构是否有假冒殡仪馆名义、违规经营殡仪馆业务行为等;公办殡仪馆对特困群众和优抚对象是否全面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有无与社会殡葬服务中介内外勾连,获取非法利益行为,有无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礼品现象等;群众性治丧服务机构是否有超范围经营问题;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疫情常态化防疫及食品卫生安全等基本条件;是否有生产经营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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