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张陈堰)7月25日,十堰市郧阳区公安、消防部门先后接到报警称,城关镇兴郧路一小区内有刺鼻的液化气味。
公安、消防部门达到现场后发现,现场确实有刺鼻液化气气味,但没有液化气泄露的痕迹。经现场调查小区监控找到了蛛丝马迹,该小区住户杨某形迹可疑。
经询问了解到,杨某在给自家使用的液化气坛灌装途中,因担心坛内残液影响灌注液化气的体积,随即将液化气坛内残液直接倒入小区楼栋入口处。
因该男子的行为存在安全隐患并引发公众恐慌,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民警对杨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因其已年满七十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不执行行政拘留。
编辑:李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