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刘嘉辉)在民警处警期间,无故将警车车牌掰弯折坏,面对民警传唤,撕扯民警警服抗拒执法……7月6日,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男子刘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17天的处罚。
7月5日22时许,白浪路派出所民警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桥河便民生活服务站处理一起警情,等处理完离开时,竟发现警车后车牌被人掰弯折坏。
民警发现车牌被损坏后,立即开展调查,经查看该处监控视频发现系男子刘某所为。随即,民警找到刘某询问,但他矢口否认该行为,民警调出监控证据,刘某方才承认。在民警传唤刘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时,刘某拒不接受民警传唤,态度嚣张,行为野蛮,采取撕扯民警警服、踢踹警车车门等行为抗拒执法。
民警将刘某带至派出所办案区后,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因刘某为聋哑人,民警聘请手语老师为他提供手语翻译,确保调查顺利进行。
经过调查,最终查明刘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阻碍执行职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五十条等规定,被依法给予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七日的处罚。目前,刘某已被送入拘留所执行拘留。
编辑:黄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