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赵慧 通讯员 张君
张静)无故砍断老乡果树、并对其一家三口拳打脚踢,2020年4月,十堰市郧阳区男子张某因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被郧阳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为躲避处罚,张某潜逃外地至今。1月28日,郧阳区公安分局大柳派出所民警冒雪将张某抓获,并于当晚执行拘留。
图为张某被郧阳警方执行行政拘留。
2020年3月13日13时,张某无故将村民杨某家两棵果树砍断,杨某找其评理后,张某殴打杨某嘴部、腹部,又踢踹杨某儿子、用毛巾扇打杨某妻子王某面部、肩部。大柳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进行调查、固定证据,经分局依法裁决,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殴打他人,决定给予张某合并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伍佰元之处罚。
2020年4月,得知自己要被行政处罚后,张某竟一走了之,先后逃到北京、辽宁等地打工,企图躲避法律严惩。大柳派出所民警电话联系张某普法后,张某表示愿意回家接受处罚,却转身将民警电话拉黑;随后,民警还多次登门,向其家属做思想工作,但张某一直置若罔闻。
在张某潜逃600余天后,事情出现了转机。今年1月28日,大柳所民警在抗击冰雪天气,开展治安隐患“找堵防”行动时,得知张某刚刚潜回老家,便立即冒雪赶至张某家中,将某抓获,并于当晚对张某执行行政拘留。张某后悔万分,这个春节,也注定要在拘留所中度过。
编辑:李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