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关于引进的部分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分类认定公示(第一批次)
根据《“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十人才〔2019〕4号)和《关于对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进行分类认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申报、审核,拟对部分工作满一年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予以分类认定,并按照相应层次发放生活津贴。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鲍磊(工作单位:湖北医药学院),男,1985年5月出生,拟认定为第三层次(领军人才)人才(依据: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李童斐(工作单位:湖北医药学院),男,1988年5月出生,拟认定为第三层次(领军人才)人才(依据: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孙小明(工作单位:湖北医药学院),男,1984年1月出生,拟认定为第三层次(领军人才)人才(依据: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4、叶祥东(工作单位:湖北医药学院),男,1992年10月出生,拟认定为第三层次(领军人才)人才(依据: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5、张昭阳(工作单位:湖北医药学院),男,1986年10月出生,拟认定为第三层次(领军人才)人才(依据: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6、郑实(工作单位: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男,1988年12月出生,拟认定为第三层次(领军人才)人才(依据: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7、吴承瑞(工作单位: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男,1989年12月出生,拟认定为第三层次(领军人才)人才(依据: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向中共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邮编:442000
电话:0719-8652178;0719-8116397
地址:十堰市市府路9号(市人社局二楼209室)
中共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
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