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十堰市发布《2025年十堰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公告》,详情↓↓↓
根据《2025年十堰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现将2025年十堰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按照5:1的面试入围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未超过5:1免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组织安排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引进单位负责。请各位考生于6月19日至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地点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递补
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引进单位认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被引进单位认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由引进单位在同岗位笔试成绩超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资料
资格复审应当由考生本人到场,并提交以下材料(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1.《2025年十堰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附件1中自己姓名前的编号填写在附件2右上角)。
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招聘公告《岗位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4.招聘公告《岗位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
5.招聘公告《岗位表》“岗位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交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相关资料,其中之一即可)。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6.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见附件4)。
7.按引进公告及其附件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原则上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因特殊原因,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有困难的,应主动告知引进单位,经引进单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和确保资格复审资料真实可信的承诺书(委托书须注明被委托人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等信息方便查核)。
2.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主动及时与引进单位取得联系,避免错过资格复审机会。对联系不上的考生,引进单位将根据考生网上注册的通讯方式给考生发信息,若考生在24小时内仍无回应,或回应了但未在要求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3.主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需向引进单位提交放弃声明(附件5)。
4.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引进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5.因部分职位资格复审人员较多,请大家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复审地点。为维持现场秩序,仅允许考生本人或委托人1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委托书)等有效证件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谢绝其他人员陪同。资格审核通过后每人现场交面试费50元。
6.从资格复审到确定聘用前,十堰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rsj.shiyan.gov.cn/)将陆续发布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请考生注意持续关注。
咨询电话:十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附件:
1.2025年十堰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地点
2.2025年十堰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确认表
3.考生诚信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
5.放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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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