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临时工棚“超期服役”近十年,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拆除。近日,二堰街办综合执法中心依法对该临时工棚进行了拆除。
近日,茅箭区二堰街办综合执法中心接群众举反映,辖区凤凰香郡小区5号楼旁一临时工棚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未及时拆除,破损的工棚与周边环境格格不入。
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工棚进行了调查。经查明,该工棚是2012年修建凤凰香郡小区时,由施工方修建,作为临时工人用房,面积为的120平方米。该类用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有明确规定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自行拆除,但施工方却未及时拆除并用作仓库。查明情况后,执法人员随即找到施工方负责人,告知其工棚 “超期服役”的违法事实,并要求其自行拆除。
5月11日,在二堰街办综合执法中心人员在施工方的配合下,这一 “超期服役”近十年的120平方米工棚被顺利拆除。截至发稿时,二堰街办仍在组织人员对拆除后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秦楚网 文、图/记者 徐国文 通讯员 肖雷)
编辑:王聪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