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召开 今年要制定两个地方性法规

时间:2017-04-01 08:02 来源: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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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 记者 徐正国 特约记者 汪晶 报道:记者10日从全市立法工作会议上获悉,市人大常委会今年要制定两个地方性法规——十堰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条例和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歌莺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海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佘立柱出席会议。

据了解,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和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十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2016年1月1日起,可以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制定地方性法规。每年一度的立法项目原则上不少于两件。今年确定这两个立法项目,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方面,符合市委“外修生态、内修人文”的发展战略,倡导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强市,服务深化改革需求,有利于实现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另一方面,紧贴我市社会经济实际发展需求,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社会影响力较大,立法呼声高。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经过单位推荐,市人大遴选,确定了由19人组成的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这19名立法咨询专家,都是我市法学、环境、城建和历史文化方面的专业人士,既有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也有执法部门从事实际工作的骨干精英,还有律师行业的杰出代表。

张歌莺说,去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制定了《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这部法规坚持了生态优先、结合了十堰实际、体现了地方特色、回应了社会关切,具有较高的质量,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获全票通过,我市立法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未来五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深化改革的关键期、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化期、实现转型跨越的蓄势发力期,我们要充分认识行使地方立法权的重大意义,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谋划、推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为“五个十堰”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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