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1月7日至10日召开

时间:2018-12-28 13:03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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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记者 陈林 通讯员 闫晗)28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闭会。

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国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歌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实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决定,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7日至10日召开。

会议作出了《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和《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在完成各项议题后,张歌莺指出,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提前谋划,科学安排,抓紧筹备,精心组织,确保会议顺利召开。他要求,有关机关要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要求,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的“三入”工作,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保障作用。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坚持把办理代表建议意见作为履行职责、转变作风、联系群众的重要方面,继续予以高度重视,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完善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学勤、刘学华、余春存、佘立柱,秘书长王有群出席会议。副市长赵哲,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直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编辑:李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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