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风讯(十堰融媒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汪军 余海燕)屡教不改,8年内三次酒驾,男子陈某某被十堰郧西警方依法拘留、罚款,并吊销驾照。

今年7月17日22时许,36岁男子陈某某酒后驾车行至郧西县城关镇城东路卫健局前路段,被郧西交管大队执勤民辅警当场拦下检查。经现场检测,陈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民警对其酒驾行为进行处罚时,通过网络查询发现,陈某某已不是第一次酒后驾车了,在2018年1月2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管总队四支队郧西大队查获;2019年8月15日,陈某某再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郧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而这一次,是他时隔7年后,第三次酒驾被查处。
在调查结束后,10月22日,民警依法给予陈某某行政拘留、罚款2500元和吊销驾驶证等处罚。22日上午,郧西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依法将陈某某送至郧西县行政拘留所执行拘留。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