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计量!十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5起典型案例

时间:2026-10-15 11:17 来源:十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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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风讯(十堰融媒记者 叶旭升 通讯员 温馨)近日,记者从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深入推进民生计量监管,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该局现公示一批计量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提醒广大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引导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计量秩序。

案例一:十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武当山某农贸市场未按要求设置公平秤案

案情简介:2024年9月25日,十堰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武当山特区某农贸市场主办方设置的公平秤无铅封、未检定、不符合计量法制标志要求。当事人未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的行为违反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0版)第五条第六项之规定。依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0版)第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十堰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市场主办方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

典型意义:公平秤是集贸市场保障计量公平、守护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便民设施,是杜绝缺秤少量违法行为的重要监督载体。本案警示市场主办方必须依法设置并检定公平秤,不能让公平秤成摆设,切实维护消费者复秤权和市场计量秩序。

案例二:茅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市场主办方未履行计量管理义务案

案情简介:2024年10月25日,茅箭区市场监管局对某市场开展计量专项检查,现场发现该市场主办方未对集市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未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未申请检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0版)第五条第四项、第五项之规定。依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0版)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茅箭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市场主办方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

典型意义:本案通过处罚市场主办方,压实市场主体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效警示市场主办方严格落实计量器具台账管理、定期检定报备等法定义务,不断完善市场计量管理制度,从源头防范计量失准、缺秤少量等问题,规范集市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例三:张湾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活禽销售经营户使用作弊计量器具欺诈消费者案

案情简介:2026年2月12日,张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市场活禽销售摊位开展计量专项检查,发现某经营户在用电子计价秤涉嫌作弊。现场用2kg标准砝码称重显示2.4kg,按“单价1”至“单价8”等不同按键可显示不同重量,具备作弊功能。当事人使用作弊电子秤的行为违反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张湾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其计量器具,并对其处以罚款。

典型意义:作弊秤隐蔽性强、可随意调重,直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案精准打击蓄意篡改计量数据、欺诈消费者的恶意计量违法行为,有力遏制了市场隐蔽性计量作弊乱象,警示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也提醒消费者购物时注意复秤,共同维护公平交易环境。

案例四:丹江口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门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案情简介:2025年12月8日,丹江口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集贸市场电子秤专项检查时发现,市场内某门店使用的一台电子秤未加贴计量检定合格标记,也未见计量检定合格证书。执法部门委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该电子秤进行检定,检定结果为不合格。当事人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丹江口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其计量器具,并对其处以罚款。

典型意义: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为强制管理计量器具,必须经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方可使用,未检定、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经营户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本案表明了市场监管部门严查“缺秤少量”违法行为、维护市场计量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决心。

案例五:竹溪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百货批发部销售未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案

案情简介:2026年6月8日,竹溪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百货经销商库房存放的商品名称为“品质杯”的一次性塑料杯的整箱外包装及箱内每提商品包装均未标注净含量。经查,当事人购进该批商品后,以整箱、单提两种方式对外销售,全程销售未补充、完善净含量标注信息。当事人销售未标注净含量定量包装商品的行为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竹溪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

典型意义:净含量是消费者选购商品的关键信息,消费者有权清晰知晓商品实际量值,经营者必须完整、规范标注,杜绝通过不标注、模糊标注误导消费者。本案督促经营者规范标签标注,推动行业自查整改,维护公平交易市场秩序。

编辑: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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