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法院连续4年5件案例入选全省典型

时间:2026-09-30 19:34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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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通讯员 汪粼 何越

少年儿童是民族的希望。近年来,十堰法院坚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个案公正守护青春烛光,以制度深耕夯实护苗根基,以多元联动凝聚守护合力,以全域普法涵养法治沃土,为万千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以审判筑基,

“护身”亦“护心”

未成年人处在身心发育的关键时期,心智尚未成熟、情绪调节能力相对较弱,司法办案既要维护其合法权益,更要注重呵护其心理健康。

在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中,张湾区法院依法为两名未成年子女预留7.5万元必要遗产份额,实现债权保障与未成年人生存权益的双向兼顾;

在未成年人余某等电动车载人交通事故纠纷中,竹溪县法院与当地综治中心开展联合调处,将调解策略从单纯划分责任转向三名未成年人的情感修复,让破碎的友情重焕生机。

十堰两级法院深耕少年审判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工作机制,创新“11610”调解工作机制,坚持把“寓教于审”贯穿案件办理全流程,将圆桌审判的温情、社会调查的细致、合适成年人的陪伴、法庭教育的浸润、犯罪记录封存的包容融入办案全过程。

2023年以来,十堰法院连续4年5件案例入选湖北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1篇裁判文书获全国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3个青少年普法课在全省获奖。

以干预纠偏,

刚柔双向施策

针对家庭内部监护缺位、家教失当以及利用职业便利从外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这两类问题,十堰法院一方面精准补齐家庭教育短板,一方面从严阻断外部侵害风险,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成长保护防线。

在纠治家庭监护不力方面,向当事人送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签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家庭教育承诺书》、送达《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法治提醒和亲情劝导,推进家庭教育司法干预。

十堰中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强化示范带动,在处理离婚、隔代抚养、家事纠纷等案件中随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同时主动延伸司法职能,走出法庭、走进校园,面向学生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宣讲。

郧西县法院成立西法护“未”队,督促家长压实监护责任、补足亲情陪伴;丹江口市法院设立全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站”,创新推行“一案两书一函”工作模式》;张湾区法院搭建“联”字平台,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在源头防范职业侵害方面,全市法院精准适用从业禁止制度,严厉震慑利用职业便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茅箭区法院审理的贾某猥亵未成年人案件中,在依法判处刑罚的同时,对其宣告终身从业禁止,筑牢行业准入“防火墙”,从源头杜绝再侵害风险。

以帮教暖心,

延伸司法触角

司法有尺度,更有温度。

少年小章因父亲涉案被羁押、母亲重病卧床,一夜之间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陷入困顿、学业被迫停滞,一度产生辍学务工的消极念头。

为守护少年求学初心,丹江口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启动全方位帮教救助机制。通过多次谈心疏导,鼓励少年重拾勇气、坚定信念;主动对接学校,协助恢复学籍、落实学费减免与助学补助政策;联动民政部门将其纳入困境少年保障体系,落实常态化生活帮扶。法官持续回访陪伴,最终小章顺利考入湖北某旅游学院。

真正的守护,不止于一纸裁判、一次结案。

针对因侵权患病的未成年人缺医少钱的现实困境,十堰中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联合赔偿办、司法技术室开展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用药指导,解决未成年人家庭生活难题;房县法院“鹿鸣”法官工作室联动人社部门搭建技能培训、岗位推介绿色通道,帮助失足少年习得一技之长,实现“办理一案、帮教一人、挽救一生、温暖一方”。

不仅常态化联动团市委、未保办、妇联、教育、检察、公安等职能单位,深度参与“平安家庭”创建和涉未成年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十堰法院还依托新媒体平台,推送案例解读、普法问答;依托法治副校长队伍全覆盖,常态化举办法治课堂、以案说法。

2023年以来,十堰法院共选派79名优秀法官和法官助理担任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00余场次,接受法治教育的师生及家长逾9万余人次。

编辑:陈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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