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湖北省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湖北省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鄂人社奖〔2026〕18号)文件要求,经过组织推荐、初审等环节,现将我市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一、拟推荐先进集体
十堰市委政法委员会维稳指导科
十堰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
郧西县人民检察院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二、拟推荐先进个人
明 辉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范世平 竹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毛怿涛 竹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员
张 鑫 房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情报工作中队指导员
刘光莹 十堰市郧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股股长
甘雪君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5日至8月11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十堰市委政法委、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和事实依据,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十堰市委政法委
联系方式:0719-8662797(十堰市委政法委)
通信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号
十堰市人社局
联系方式:0719-8654933
通信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2号
邮政编码:442000
中共十堰市委政法委员会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5日
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