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搬进村,普法入人心——竹溪检察将野生动物保护法治课开到村民“家门口”

时间:2026-03-23 19:30 来源:竹溪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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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认为,被告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在竹溪县某村庄的村民家门口,一场特别的公开庭审正在进行。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公诉席就设在村民身边,旁听席上坐满了闻讯而来的乡邻。竹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出庭支持公诉,联合县人民法院将巡回庭审打造成一堂“家门口”的法治公开课,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让法治理念润物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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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庭审: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被告人李某等三人因非法猎捕、杀害中华斑羚、毛冠鹿等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被依法提起公诉,庭审现场,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逐一举证、认真质证,将证据链条清晰呈现在村民面前。

在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没有简单地就案论案,而是结合当地“靠山吃山”的传统观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说理:“乡亲们,我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这片山林,山养育了我们,我们也要守护好山里的生灵。今天站在这里,我不仅是公诉人,更是大家的‘护林员’——法律的护林员。保护野生动物,守住绿水青山,就是给子孙后代留下最宝贵的财富!”

一番话入情入理,旁听村民频频点头。三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表示愿意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用实际行动弥补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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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普法:把法律条文讲进群众心里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并没有匆匆离场,而是搬起小板凳,与村民们围坐在一起,拉家常、讲法律。

“以前觉得逮几只野味不算啥事,今天听了检察官的讲解,才知道这是犯罪,不仅害了自己,还害了后代!”一位年长的村民感慨道。

针对农村地区易发多发的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问题,检察干警现场释法说理,结合本地区常见的中华斑羚(麻羊子)、毛冠鹿(青麂子)、猪獾、果子狸等保护动物,向村民们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禁猎规定和举报途径,让村民们从“旁观者”变成了“参与者”。

一份守护:以检察履职绘就生态底色

这场“家门口”的庭审,是竹溪县人民检察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打击、修复、预防、治理”四位一体,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实行全链条打击,并积极探索“检察+碳汇”“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机制,让违法者为恢复绿水青山“买单”。

作为鄂渝陕三省交界的生态屏障,竹溪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融入跨区域生态保护大格局,与周边地区检察机关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办案等协作机制,凝聚起守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和生物多样性安全的检察合力。

“把庭审搬到群众家门口,不仅是为了办好一个案子,更是希望通过‘身边案’警示‘身边人’,让法治的种子在田间地头生根发芽。”竹溪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巡回庭审+现场普法”模式,以更有温度、更接地气的方式讲好检察故事,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共同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编辑:刘源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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