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北省加快建设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其中提到每个市(州)至少建设1家具有老年医疗特色专科的三级医疗机构↓↓↓
《实施方案》提出一揽子18条政策措施,聚力实施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强化、优质供给市场扩容、健康产业加快培育三大工程,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多元供给格局,构建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调发展。
到2027年,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养老服务供给不断扩大,全省养老床位达到54万张以上,其中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5%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医养服务深度融合,医养结合机构达到500家以上、床位12万张以上;养老产业加快发展,形成一批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服务品牌和产业集群,社会化养老机构达到1000家以上。
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主体。完善上门服务清单、标准和价格形成机制。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2家连锁化经营的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推行“社区+物业(家政)+养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全省中心城区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
创新推广“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坚持“线上推平台+线下育主体”,加快形成“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促进供需对接,省平台上线服务实体达到5000家以上。
加强社区适老化环境建设。推动有条件有需求的存量小区改造为“养老社区”。推进公共服务环境适老化改造,引导既有住宅增设电梯6000部以上。建设200个左右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大力推广运用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加强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达3-5万张以上,对3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
持续优化社区养老服务供给
健全三级公共养老服务网络。依托县级特困供养机构等,每个县(市、区)建有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依托乡镇(街道)福利院等,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所有街道和60%以上的乡镇;按照“中心+站点”模式,社区和有条件的行政村建有养老服务站。
完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居住区未达标的,通过补建、置换、租赁等方式补齐。
推进社区养老等公共服务资源统筹。鼓励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开放所属场所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采取多种方式建设300所以上老年大学(学校),满足老年人学习需求。
积极探索开展农村互助养老。鼓励有条件的村依法利用集体经济收益,开发农村助老岗位。探索邻里互助、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等模式,提升农村独居老人关爱照护服务。
加快提升机构养老专业服务能力
改造提升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每个市(州)建有1所失智老年人养护院或开辟失智老年人养护专区,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机构。
大力发展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发展连锁化、公司化普惠养老机构,对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在用地、水电价格、建设运营补贴等方面按规定予以支持。
培育壮大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规范金融、地产等企业进入养老市场。加大金融、保险等支持力度,探索设立省级养老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建设一批优质市场化养老服务项目。
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
深化医院功能性改革。每个市(州)至少建设1家具有老年医疗特色专科的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率达到90%以上。
发挥中医药传统优势。推动优质中医药服务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有条件的中医院要向养老机构和社区延伸服务,实现养老机构中医药服务全覆盖。
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通过一体联建、签约合作、委托管理等形式,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资源共享、服务衔接。养老机构内设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医共体和医保定点管理。
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推进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85%以上。
积极培育发展养老产业
丰富老年产品用品供给。建设老年用品创新平台,发布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布局建设2-3个银发经济和康复辅具产业园,培育一批专精特新老年用品研发制造企业。
创新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规划布局智能机器人、智能穿戴设备、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设备创新研发。
大力发展养老新型业态。发展“养老+地产”,探索房地产与社区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发展“养老+文旅”,支持恩施、宜昌、十堰、咸宁等生态资源丰富地区,打造一批设施和服务优质的康养基地。发展“养老+中医药”,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和康养基地,支持黄冈、十堰、恩施等地打造全国知名中医药健康养生和旅居养老目的地。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