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文明是城市最亮丽的名片。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环境,从即日起在十堰中心城区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此,市城管执法委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规范经营,守护市容
1.流动摊点请入市。请在规划区域、时段规范经营,自觉“摊撤场净”,保持卫生整洁。拒绝占道经营。
2.临街门店守规矩。自觉遵守“门前三包”责任制,不跨门经营、不乱堆乱放,保持门前区域干净有序。
二、文明停车,畅通出行
3.车辆停放请入位。机动车、非机动车请停入车位或指定区域,朝向一致,整齐有序。严禁占用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
4. 拒绝车窗乱抛物。行车途中请将垃圾放入车载垃圾桶或下车后投入垃圾箱,不随意丢弃。
三、爱护市容,抵制“牛皮癣”
5.广告发布走正途。发布信息请使用社区、小区设置的公共信息张贴栏。坚决抵制在墙面、地面、电线杆、公共设施上随意张贴、涂写、刻画小广告。
6.随手清理共监督: 发现乱贴乱画的小广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随手清”;发现乱张贴行为,请通过 “文明十堰城市管理随手拍”微信小程序(关注“十堰城管”“文明十堰”公众号获取)举报,共同斩断“野广告”源头。
四、垃圾分类,洁净家园
7.垃圾入桶不落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各类垃圾。生活垃圾请准确分类,投放至指定收集容器。
8.拒绝乱堆与乱放。不在公共区域随意堆放杂物、建筑材料或废弃物,保持楼道、房前屋后、公共空间的整洁通畅。
9.饲养宠物要文明。遛狗必牵绳,及时清理爱犬粪便,做负责任的宠物主人。
专项整治已全面铺开!我们将坚持“教育引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屡教不改者依法处理并曝光。
您的每一份自觉,都在为城市文明增添光彩!
您的每一次参与,都在为城市文明贡献力量!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 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当文明行为践行者、城市管理监督者、美好家园守护者,共同擦亮十堰“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
编辑: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