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至6月11日,十堰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4人次,执法车辆26台次,采取错时错峰执法、流动巡查与定点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高铁站、机场、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学校、商圈等重点区域开展路面执法。行动期间,执法人员累计检查车辆120台次,依法查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15台,警告驱离9台,形成打击非法营运高压态势。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01
6月10日9时46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武当山机场巡查时发现,鄂CDB8520东风风神牌小型客车正在下客。经询问得知,该车驾驶员钱某某于当日9时17分通过“滴滴”非法网约车平台接到订单,行程是从三堰农贸市场到武当山机场,到达目的地后通过“滴滴”收取车费22.14元。乘客所述与驾驶员钱某某一致。由于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钱某某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
02
6月10日17时20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十堰高级职业学校路口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鄂CD66286东风牌小型客车正在上客。经询问乘客得知,其通过“滴滴”非法网约车平台约到该车,行程是从十堰高级职业学校到十堰市第一中学。驾驶员杨某某所述与乘客一致。由于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该车驾驶员杨某某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
03
6月10日20时8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茅箭区卢浮宫小区路段巡查时发现,鄂CF95235比亚迪牌小型客车正在下客。经询问得知,该车驾驶员冯某通过“滴滴”非法网约车平台接单,行程为寿康华悦城公交站至卢浮宫小区,到达目的地后通过“滴滴”收取车费8.59元。由于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冯某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
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有什么安全隐患?
隐患一:车辆不具备营运资质,权益无保障
非法营运车辆往往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问题,无法达到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此外,非法营运方使用的车辆为“非营运”性质,不能按照营运车辆相关要求购买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运营车辆相关保险,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乘客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隐患二:驾驶人安全意识差
非法营运车辆的驾驶人通常来说并不具备驾驶正规营运车辆的资质,未经过岗前安全培训,安全意识较差。还有一些驾驶人是临时雇佣的,其对行驶路线不熟悉、缺乏经验,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这些驾驶人往往无法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后果。
隐患三:多拉快跑,加剧危险
从事非法营运的当事人,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往往选择多拉快跑,将交通安全抛之脑后,疲劳驾驶、超员搭载、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更为突出。
隐患四: 随意加价,损害乘客利益
许多非法营运司机在乘客上车后要求加价,提出要返程费、车费补贴、高速费、停车费等,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
黑车虽“快”,安全无保障,低价虽“香”,维权路漫长!
出行乘车务必确认车辆和司机的合法资质,选择正规平台或出租车,核对车辆营运证和司机资格,拒绝私下交易,索要正规票据。
特别提醒:因目前未在十堰市依法进行登记备案,“滴滴”“花小猪”等网约车在十堰不合规。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