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坚持日常巡查、市县联动、错时错峰、突击夜查,保持打击非法营运高压态势,共查获37台涉嫌非法营运车辆。
案例1:5月21日19时29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武当山机场巡查时发现,鄂CD19526风神牌小型轿车停靠在机场航站楼前,一名乘客正在取行李。经询问得知,该车驾驶员聂某通过朋友介绍,在城区夏家店转盘附近招揽到1名乘客,到达目的地武当山机场后收取50元车费。乘客所述与聂某一致。由于该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聂某涉嫌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
案例2:5月29日8时,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在张湾区中铁世纪山水小区周边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李某驾驶鄂CD85679小型普通客车通过电话招揽了3名乘客,其中1名乘客的行程为房县大木厂镇至城区红卫,约好车费28元(尚未支付);2名乘客的行程为房县大木厂镇至中铁世纪山水小区,约好车费共计60元并已现金支付。由于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李某涉嫌违规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
案例3:5月15日20时35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城市公共交通执法大队在上海路大美国际路口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鄂CD83398小型普通客车正在上客。经询问乘客得知,其是通过“滴滴”平台约到该车,行程是从大美国际到汉庭酒店天津路店,驾驶员龚某某与乘客所述一致。由于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龚某某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提醒,请广大市民选择乘坐合规车辆,共同抵制“黑车”。如发现违规营运行为线索,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告知辖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或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进行投诉。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