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最新公告!附名单

时间:2025-05-28 18:57 来源:十堰市教育局
  • 微信
  • QQ空间
  • 微博
  • QQ好友

5月28日,十堰市教育局发布《2025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体检和考察公告》。

808999791097790dc32d4aed38300e38_640_wx_fmt=png&from=appmsg&wxfrom=13&tp=wxpic

2025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成绩已公布,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各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公开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5年6月6日(星期五)早上7:10以前到十堰市教育局门前场地集合(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金440元,一支黑色水笔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件(身份证件遗失者应在体检前及时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补办)进入体检区域。体检时需领取调档函并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地,请考生提前予以确认。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在体检地用餐。

3.体检项目及其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4.体检后,引进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市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四、考察注意事项

1.考察工作在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座谈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考察工作小组确定。如考察对象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不能按期提供档案等考察所需材料的情况之一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以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考生需提供的考察资料包括:①考生个人自传(不少于1000字,纸制稿A4纸正反打印,个人手写签名);②无犯罪记录证明(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考生个人人事档案及需提供的考察资料上缴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下午5:00以前。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体检和考察环节同步进行、紧密相连,根据公告有关要求,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且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尽早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以免影响聘用。

4.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等候考察工作小组通知,配合做好考察工作,有问题会与考生电话联系。

十堰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8日

附件:2025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长按识别二维码获取)

01

编辑:姜鹏

标题:
网址:
错误内容:
姓名:
电话:
 
新闻热线:
投稿邮箱:
网络新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