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陈熠林 通讯员 杨林松)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认定命名市交通运输局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999年至2025年,跨越26载春秋,十堰市交通运输局以“开路先锋”之姿,连续七届摘得“全国文明单位”桂冠。这份沉甸甸的荣誉,不仅是对市交通运输局多年来精神文明工作的高度肯定,更是对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进取、砥砺前行、担当作为的有力鞭策。
近年来,市交通运输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心聚力、强基固本的重要工程来抓,始终将精神文明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深入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公益事业、培育单位文化,营造了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
近年来,在十堰交通部门的接续奋斗下,十堰被授予全国首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被定位为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正积极争创国家公交都市,获批水源地绿色交通综合治理、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交通强国专项试点,低空物流入选国家降本提质增效典型案例;全市共有3个县获评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1个县获评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
展望未来,再启新程。十堰市交通运输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化文明创建创新成果,将精神文明创建强大力量融入交通事业发展中,以更加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十堰篇章贡献更多交通力量。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