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医疗保障局发布《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公告》,自即日起,在全区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详情如下: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区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决定自2025年4月起,在郧阳区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现公告如下:
一、监督举报范围
(一)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医保基金征缴、医保基金定点医药机构审批、医保基金结算拨付、行政执法检查等方面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等情形;
(二)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车接车送,提供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等情形;
(三)定点零售药店私自伪造药品处方骗保;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将食品、保健品等串换为药品骗保;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倒卖“回流药”骗保;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二次销售等情形;
(四)职业骗保人拉拢、诱导参保人员虚假住院骗保;倒卖“回流药”骗保等情形;
(五)其他违法违规套取医保基金的情形。
二、监督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0719-7233123
(二)邮箱举报:
ybjhzx2024@163.com
(三)来信来访举报:
郧阳区城关镇解放路52号(郧阳区医疗保障局)
邮政编码:442500 ,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可通过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需如实提供举报事项详细情况和已掌握的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积极配合调查核实;
(三)医保部门将依法依规对举报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举报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四)对恶意诬告、打击报复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