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更好适应乡村振兴和黄酒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需要,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将支持黄酒产业链建设政策调整如下。
一、支持手工酒坊提档升级。每年预算200万元,按照20万元/户标准,支持酿酒示范户改进工艺,推进标准化生产;鼓励酿酒户积极办证,对同时获得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房县黄酒商标和地标使用权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
二、支持龙头企业科技赋能。每年预算500万元,专项用于开展产学研、政校企合作。对转化应用科研成果、新品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的龙头企业,每项奖励50万元。
三、支持各类标准制定。对组织制定国家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市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单位,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3万元。
四、支持原料基地建设。鼓励酿酒企业建设酿酒原辅料(糯稻、蓼草、苦荞、高粱)种植基地,每亩给予200元补贴。
五、加大品牌保护推广力度。每年预算700万元,开展房县黄酒品牌打造,主要用于节会举办、展示展销和宣传推广。支持房县黄酒协会开展地标授权、品牌维权。
六、支持销售网络建设。鼓励企业开展线上线下营销活动,对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超过额度按3%予以奖励,每个企业不超过200万元。
七、推进市场化运作。由黄酒产业发展中心、鑫茂集团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组建房县黄酒销售公司,创办制曲厂。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时间2年,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由县黄酒产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并兑现。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