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郭涵洋)近日,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药店开展网络药品销售规范监督“回头看”,发现零售药房已整改到位,行政机关已依法履职。
2024年7月,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某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给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安全隐患,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该院依托国家药品监督局官网和外卖平台快速筛查功能,对辖区内88家网络零售药店进行摸排。通过大数据筛查、人工复核后发现,辖区内的13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存在问题。针对此情况,2024年7月29日,茅箭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对该事项进行立案。2024年7月31日,该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该部门高度重视,于7月31日至8月14日组成工作专班,分别对涉案的13家药品网络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建立整改台账,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同时,8月8日、8月15日分别组织辖区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召开了规范开展网络经营行为集中约谈会及法规培训会。8月20日,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再次进行检查,发现前期存在问题的13家零售企业已全面落实整改。截至9月23日,辖区内第三方平台上的88家从事药品网络销售药店已全部按规定对相关经营许可信息和药师信息进行了规范展示。
药品安全责任重大,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聚焦药品行业突出的民生问题,紧盯药品网络销售领域新业态、新问题,以类案监督检察思维为引领,充分运用大数据模型提升监督质效,“以点带面”推动药品安全领域“溯源治理”,有效维护药品销售正常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