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新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时间:2024-09-28 21:16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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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马凯俊 通讯员 陆霞 陈龙)9月27日上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35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68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受到表彰。党的二十大代表、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小新川村党支部书记翁新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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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上午,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的翁新强从北京载誉归来。谈及这次表彰,他难掩内心激动。

翁新强说,在北京参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现场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大力发展特色优质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让他备受鼓舞,充满干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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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6岁的翁新强,是党的二十大代表,现任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小新川村党支部书记。2014年底,他放弃大城市的稳定工作返回家乡,带领乡亲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红色村庄,在民族山乡奏响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乐章,先后荣获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全国十大杰出村官、湖北省劳动模范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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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今年是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表彰近年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湖北省有9个集体、8位个人荣获表彰。获得这份沉甸甸的荣誉,也让翁新强对未来的工作充满了信心。

翁新强表示,他将迅速组织宣传宣讲,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基层群众的关心关爱传达给各族群众,同时,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扎根基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团结带领小新川村各族群众大力发展烟叶,中药材、高山蔬菜、马头山羊等特色产业,让各族群众在家门口挣钱,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编辑:陆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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