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关于敦促小标的案件被执行人
主动履行义务的通告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茅箭区人民法院决定从即日起,开展荆楚雷霆2024之“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攻坚行动。特发布通告如下:
一、凡在茅箭区人民法院有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小标的执行案件(包括终本案件)的被执行人,应当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自觉到本院如实申报财产、报告有关事项、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二、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仍未履行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诚信是立身之本,守法是公民义务,我们严厉敦促所有被执行人,切莫抱有侥幸心理规避执行,任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四、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等相关信息,监督被执行人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举报规避执行的违法犯罪线索。茅箭法院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茅箭法院执行案件线索举报电话:0719-8472508
特此通告。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2024年7月30日
编辑:李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