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了充电桩,收费涨3成?十堰发改委:恢复原价!

时间:2024-06-19 16:31 来源: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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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价格上涨30%,有居民表示不能接受。在十堰市发改委、市消防救援支队的介入下,充电价格恢复到原价,解决了群众充电难、充电贵问题。

“以前充8小时,要2.8元,一个小时仅需0.35元。现在充8小时,却要4元,一个小时需0.5元。”近日,茅箭区某小区居民张先生(化姓)推着电动车来到物业公司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处时发现,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进行了更新,充电费用上涨了不少。

“我所在的小区是个老旧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前,小区飞线充电的现象非常突出。安装充电桩后,虽然充电桩数量不多,但飞线充电现象得到极大改善。现在充电价格上涨这么多,我担心飞线充电现象会再次出现。”张先生将情况向市长热线进行了反映。

接到投诉后,市发改委、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迅速展开实地调查。调查发现,该小区近期更换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运营单位,因此充电费用每度电上涨30%。

对此,小区物业公司表示,原充电桩没有安装车棚,雨天或者夏季高温天气时,电动车充电时处于露天环境,居民多次反映不方便也不安全。近期,物业公司通过和其他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企业沟通,重新设置了电动自行车充电处,并加装了车棚,导致成本相对提高,所以每度电比以前贵了一些。

随后,两家单位对物业公司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单位进行了约谈,要求其恢复到原来的充电价格,并对充电价格和其他服务价格进行公示。目前,该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单位已恢复原来的充电价格,并表示不再随意涨价,给居民提供优良的服务。小区物业公司则表示,将对运营充电价格进行监管,同时结合小区情况,继续新增充电设施,满足小区居民的充电需求。

据了解,我市对电动自行车充电价格没有明确规定,但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指出,居民住宅小区充电电价一律按居民电价执行,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充电服务价格标准。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应公示充电和服务价格,不得收取任何未经公示的费用。

“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价格分为两部分,也就是电价+服务费,电价按照居民电价执行,服务费则是属于市场调节价。”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虽然服务费属于市场调节价,但也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此外,我市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多建设在居民小区公共区域,建议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时,小区业委会、党支部、居民代表等参与其中,对服务费价格进行协商。(秦楚网记者 徐国文

编辑: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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