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李美 胡霄)5月21日,竹山县检察院在溢水镇下腰店村民委员会召开了一场案件公开听证会。
此次听证案件系该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为了更好地了解案件原貌,提升普法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该院将公开听证的地点从检察办案区“搬”到案发地所辖的村民委员会,并邀请县人大代表、十堰市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被害人民事诉讼代理人、值班律师及基层代表等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审查情况,就案件认定的事实、存在的问题、退回补充情况和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详细说明。随后,公安侦查人员就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了补充说明。值班律师也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充分发表了意见。
参加听证的代表们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向案件承办人进行了询问和讨论,阐明了各自的观点,并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听证会结束后,该院承办检察官饶正勇牵头进行调解。通过现场释法说理、“面对面”座谈,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对双方进行单独调解,双方均表示积极沟通协商。
下一步,竹山县检察院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开门”办案,阳光司法,努力实现公开促公正,公平赢公信,既保证办案精准,又彰显司法温度,自觉将检察权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让公平正义可感可信。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