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赵慧 通讯员 王子薇 王睿涵)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不少新规法条都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涉彩礼纠纷案件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那么,分手后,高额彩礼应该返还吗?通过以案释法,让大家更深入了解一下《民法典》相关规定。
2022年11月,某男子与某女子经人介绍开始恋爱,2023年5月,该男子向某女子支付了20万元彩礼,双方在老家举行结婚仪式并同居,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当年10月,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结束了共同生活。现原告某男子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为由,要求被告某女子返还彩礼20万元,并诉至法院。
张湾区人民法院法官饶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综合考虑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数月,均有感情、精力和金钱付出等因素,法院酌定被告向原告返还80%的彩礼。
近年来,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甚至出现因彩礼返还问题引发恶性刑事案件。2021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四年提出治理高额彩礼问题。2024年2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彩礼认定范围、彩礼返还原则、诉讼主体资格等重点难点问题予以规范,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结合,形成逻辑完整的彩礼纠纷法律适用规则,在全社会倡导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尚。
饶玮介绍,彩礼是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但是高额彩礼严重影响婚姻关系和家庭和谐稳定,倡导让彩礼回归理性和甜蜜,而不成为家庭的负担。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