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两男子非法捕猎被公诉

时间:2024-05-08 10:25 来源:十堰广电
  • 微信
  • QQ空间
  • 微博
  • QQ好友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李美)日前,由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陈某非法狩猎案,在竹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1001

据检察机关介绍,2024年2月18日,村民汤某报警称,其散养于林扒中的耕牛被人用捕兽夹夹住,致多头牛死伤。接警后,警方立即赶往现场勘验并开展侦查,由此牵出了案中案。

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陈某某、陈某,先后在其居住地附近多个林扒中布设钢丝弹簧套捕兽夹,进行非法狩猎六次,共猎捕到猪獾1只、野猪2只、野兔2只,事后食用。其中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陈某某在林扒布设弹簧套捕兽夹将被害人汤某散养于附近的耕牛夹伤四头,致一头怀孕母牛死亡、一头怀孕母牛产下死体小牛、一头公牛死亡。而陈某在非法狩猎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

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中,陈某某、陈某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严重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构成了非法狩猎,侵犯了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破坏了生态平衡和物种多样性,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庭审中,法庭围绕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环节,依法保障了诉讼权利,两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对陈某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庭下,陈某某赔偿被害人汤某耕牛损失4万元。

标题:
网址:
错误内容:
姓名:
电话:
 
新闻热线:
投稿邮箱:
网络新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