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例!张湾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时间:2024-04-17 11:20 来源:张湾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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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下午,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据悉,该份提示卡也是自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来,十堰市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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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女方)与周某(男方)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多年来因性格不合、生活琐事经常发生矛盾,二人多次协商离婚未果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调解过程中,周某明确表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也同意离婚,但就儿子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产生严重分歧,调解工作进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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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彭剑、法官助理徐秀丽详细向双方当事人解读《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从为人父母、关爱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将法理与情理相结合,耐心细致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就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达成共识,双方同意儿子由周某抚养,陈某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二人均表示,在以后的生活中将积极履行教育抚养孩子的义务,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尽量减少离婚带给孩子的伤害,做一名合格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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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下一步,张湾法院将继续强化诉源治理、延伸服务触角、深入推进“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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