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刘嘉 通讯员 丁鑫)4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熹昌一行来到茅箭区,就《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视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林陪同。
视察组一行先后深入茅箭区武当路街道路北社区辽宁路“幸福顾家”、茅塔乡东沟村,通过实地察看、现场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条例》宣传、活动开展、乡风文明、文明旅游等情况进行调研,视察组在充分肯定茅箭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绩的同时,对《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给予了细致指导。
据悉,自2021年1月1日《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以来,茅箭区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累计开展宣传活动和专题培训1万余场次,参与群众20余万人次,集中整治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经营以及人行道机动车乱停放等不文明现象,全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状况持续好转。
《条例》实施使得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年来,茅箭区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引导,通过法治手段解决城乡文明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让创建工作更有起色、创建活动更有特色、创建效果更有成色,有力推动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加快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建设高标准的宜居宜业文明之城。
编辑:思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