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见习记者 魏俊 通讯员 温馨)规范市场计量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4月9日上午,十堰市市场监管局对在用电子秤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
9日上午,执法人员身着便装来到茅箭区东仪路临街的一家水果店,购买了480克桑葚,使用计量标准秤进行二次称量后,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并持标准砝码对电子秤进行检查,发现该秤没有铅封。
根据计量法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必须在检定周期内,铅封、标识标签完整,并明确标注称量范围,这台电子秤显然不符合规定。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青竹便民市场,检查水产品经营户在用电子秤。二次称量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刚刚购买的440克虾在去掉塑料袋包装后重量剩余421克,按照70元每公斤的售价计算,消费者需要为塑料袋皮重支付1.33元。执法人员现场对经营户进行了计量法律法规宣传,要求其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市市场监管局计量科科长王茂林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注意看秤上是否有检定合格标识,同时商家是否去皮称重,如果复秤有问题,可寻求市场主办方进行现场解决,也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解决。
据了解,本月起,我市2024年电子计价秤综合整治工作正式启动,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计量监督检查工作,也提醒广大经营户,在贸易结算中应配备合格电子秤,对于使用违规电子秤、缺斤少两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