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张洁)3月12日上午,郧西县人民法院在该县涧池乡下营村公开开庭审理了邹某某等4人危险作业案,100余名村民现场旁听。
2023年3月,邹某某等4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及相关安全生产批准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地质灾害危险区,从事盗采绿松石活动,将违法所得售卖获利。2024年1月25日,郧西县检察院以涉嫌危险作业罪对邹某某等4人提起公诉。
郧西县是十堰市三大著名绿松石产区之一,县内涧池乡、观音镇等地拥有丰富的绿松石资源,但由于历史原因导致矿区地质结构被破坏,容易发生地质灾害,政府依法将相关矿区划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严禁绿松石开采。当地少数村民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为追求经济利益擅自盗采绿松石,严重影响了矿山安全管理。为推动实现办理一案、警醒一片、治理一方的社会效果,郧西县检察院与法院到案发地涧池乡公开审理此案,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
庭审中,检察官对盗采绿松石的严重危害、危险作业罪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详细阐释,警示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筑牢矿山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