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水新语丨筑牢反家暴“防护墙”

时间:2023-12-01 16:58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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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网评论员 陈新

爱是温柔和互相尊重的表达。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对施暴人或者潜在施暴人形成法律震慑,同时也通过案例对审判实践中常见问题作出回应,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法院报送的反家暴案例中选出10个典型案例分两批向全国发布。希望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学习、了解典型案例,不断提高反家暴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做新时代文明新风尚的建设者、维护者、笃行者!

10个典型案例,有悖于人伦殴打、威胁母亲的,有恋爱中妇女权益受侵害的,有家庭中遭受精神暴力的……触目惊心,令人悲愤。

我们常说家庭是“避风港”,没想到竟成了噩梦开始的地方。当前,我国《民法典》《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对依法保护弱势群体,防止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实施暴力也作出特别的保护性规定。然而,家暴案件依旧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一是受害人缺乏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二是很多人认为这是“家务事”,外人管不着;三是传统思想“家丑不可外扬”作祟。许多受害者都陷入了“忍受、退让、妥协、接纳”这样的恶性循环,也是反家暴目前的困局所在。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家庭暴力行为虽然发生在一“家”之内,但家暴不是家务事,它不仅侵害受害人个人合法权益、影响整个家庭和谐,也对社会安全稳定、树立文明新风产生重大影响,必须坚决予以否定和制止。

反家暴任重而道远。我们除了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外,还要开展德治的教育感化,培育良好的家风;积极构建集预防、处置、救助于一体的反家庭暴力制度体系,多部门联动,形成反家庭暴力齐抓共管工作合力,让家真正成为温馨的避风港。

新闻链接: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

切勿以爱之名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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