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通讯员 刘卉卉)“平时使用的食材一定要干净,在有效保质期内,入口的东西要保证安全性……”11月20日,丹江口市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市场监管所正在樱花林检查流动摊贩的食材及燃气安全。
为确保餐饮食品安全和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丹江口市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组织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组成联合专班,在樱花林路段明显位置安装了食品摊贩集中加工区标牌标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方面宣传栏,按照《丹江口市食品摊贩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对进入该区域经营的商户从经营要求、登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同时,为方便群众办证,该市场监管所融监管于服务中,在小摊贩具备办证条件的情况下,收集摊贩登记备案所需资料,统一由工作人员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其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完成后送卡上门,实现办理登记卡“零跑腿”。每月对已经成功登记信息的小摊贩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截至目前,该所共发放36张食品摊贩登记卡。
经营户们领到登记卡纷纷表示,一定合法、诚信经营,用好自己的“身份证”。下一步,丹江口市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对流动摊贩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材的把关、卫生、燃气安全等方面严格把关,力争把樱花林小吃街打造成一张靓丽的名片。
编辑:李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