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水新语|以法治之力护佑生态环境

时间:2023-11-03 16:23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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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网评论员 陈新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

10月24日,郧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黄某等3人3起非法狩猎、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郧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对3起损害生态资源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郧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黄某非法猎捕的6只斑羚、4只小麂是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数量较多,国家生态资源损失巨大,对野生动物资源生存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破坏了当地的生物多样性,影响了郧阳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形象,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请求依法判决黄某赔偿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费用共计312500元,并在媒体上向公众公开赔礼道歉。郧阳区人民法院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郧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另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已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庹某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损害汉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郧阳区检察院依法向郧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李某、庹某投放鲢鱼、鳙鱼苗共计45195尾,以修复因其非法捕捞行为对汉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害。

典型案例是一面引以为鉴的镜子,向全社会传递“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意识,强化了对生态环境损害行为的“零容忍”。为子孙后代守护好天蓝、水净、地绿的美好环境,更需要严格的制度、严密的法治作为坚实保障。

自然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具有不可替代性。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想方设法下套子、设电网滥捕滥杀野生保护动物,不仅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力践行“美丽中国”“绿色发展”等治国理念,在人民群众心中奠定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思想。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以法治之力护佑绿水青山,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更是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

新闻链接:

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对3起损害生态资源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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