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妇联、市文明办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寻找“十堰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至12月
名额及寻找家庭类型
2023年在全市范围寻找“十堰最美家庭”60户
重点推荐一批在各行各业践行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的家庭典型。
具体从以下6个方面寻找推荐家庭典型:
1.围绕清廉家庭建设,聚焦党员和领导干部家庭建设,重点选树带头廉洁治家、涵育清廉家风的家庭典型;
2.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和十堰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定位,重点选树绿色低碳家庭典型;
3.围绕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选树科学教子家庭典型;
4.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重点选树孝老爱亲、家庭和睦家庭典型;
5.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选树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家庭典型;
6.围绕“深化全民阅读活动”,重点选树具备家庭阅读条件、能够体现书香传承家风,家庭成员有丰富感人的读书经历并受启迪的书香家庭。
各推荐单位要按照要求进行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重点从县级最美家庭或获得过其他称号的家庭中择优推荐,已命名为“市级最美家庭”、“市级文明家庭”及以上称号的不得重复推荐。丹江口市、郧西县、竹山县、房县、竹溪县、郧阳区、茅箭区、张湾区分别按照不少于5户,武当山特区和十堰经济开发区不少于2户、市直各单位分别按照不少于1户的名额进行推荐。
附件:
编辑: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