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端”出套餐 支持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

时间:2023-10-18 09:52 来源: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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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2023中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交易会在十堰举行,9万余件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相关产品参展。(资料图片)

为推动汽车零部件产业向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方向转型,巩固十堰零部件产业优势,大力实施“千亿龙头、百亿骨干、上市企业、专精特新”四大企业矩阵培育行动,打造全国重要的新一代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我市多部门纷纷出台了系列发展措施。

近日,市经信局结合我市现行政策,对十堰市支持汽车零部件企业发展措施进行了梳理,“端”出了一份支持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的套餐。

企业技改升级能拿“大红包”

记者梳理这份支持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套餐”发现,其涉及的相关措施共有31条,涵盖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中心支行等部门,而且支持力度很大。

对于汽车零部件企业来说,技术改造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工业供给质量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市经信局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支持汽车零部件企业技改升级。如加大技改智力支持力度。开展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诊断,每年支持不超过300万元,为企业免费提供诊断咨询服务,向工业企业实施改造升级提出解决方案。支持企业技改试点示范。对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智能制造、“两化融合”或“互联网+”类、工业设计中心等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企业,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市经信局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如促进企业“上云用云”。推动重点用能设备、工序等数字化改造和“上云用云”。支持以新一代零部件为代表的数字经济核心项目建设。对新引进的汽车电子、电控、智能驾驶元器件和集成部件、线束集成模块、传感器等产品项目,年产值达到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促进关键环节技术攻关。对经考核认定实施成功的数字技术创新攻关绿色节能“揭榜挂帅”行动,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为支持汽车零部件企业朝着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市经信局也出台了一些政策,如建立梯度培育体系。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期满三年首次通过复核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专精特新零部件企业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元、2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企业挂牌上市有奖励

在支持汽车零部件企业加大融资方面,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中心支行,都出台了相关措施。

支持企业转型升级贷款。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产业升级贷”专项贷款,最长不超过3年,市财政按年化2%标准贴息。

支持零部件企业挂牌上市。对在国内 A股市场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分阶段奖励800万元。完成股份制改造,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的,奖励50万元;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申请材料的,奖励150万元;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公开发行的,奖励600万元。对企业“买壳”或“借壳”上市后,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回十堰市的,奖励600万元。将上市公司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回十堰市的,奖励600万元。首次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奖励100万元,挂牌后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在北交所上市的再奖励300万元,北交所企业转板上交所、深交所上市的奖励300万元。

真金白银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市科技局出台措施,支持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支持企业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对独立或者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按年度到位资金额5%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对独立或者牵头承担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揭榜制”项目的,按年度到位资金额10%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支持企业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省级产业创新联合体、专业型研究所(公司)、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支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一次性奖励300万元、100万元;对创新能力强、绩效评价优秀和良好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创业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30万元;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5万元;对绩效评价优秀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一次性奖励30万元。

鼓励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市商务局出台措施,支持十堰主城区企业出口创汇。对年出口额100万美元以上(含100万美元)企业,每出口1美元奖励0.01元人民币,增量部分为0.04元人民币,对当年新开口且出口额达到10万美元以上企业,每家企业奖励两万元,并同时享受增量奖奖励。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给予补贴。对企业参加国家、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贸促会组织的境内外重点展会,在国家、省级外经贸专项补贴的基础上,按境外3万元/次、境内1万元/次给予补贴。

此外,市人社局也出台措施,支持汽车零部件企业降低用工成本。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可面向与本企业新招用、转岗人员,以及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对完成培训计划内容并取得中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的,按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支持汽车零部件企业开展新技师培训。企业可面向生产一线技能操作岗位开展新技师培训,对完成培训计划内容并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按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给予补贴。

另外,市市场监管局也出台措施,支持汽车零部件企业质量建设。支持汽车零部件企业争创十堰市武当质量奖。引导名优企业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湖北省长江质量奖和十堰市武当质量奖等,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和提名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和50万元,对获得湖北省长江质量奖和提名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70万元和20万元,对获得十堰市武当质量奖和提名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10万元。(十堰晚报 记者 罗毅 通讯员 陈洋稳 )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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