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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黄姗姗 通讯员 阳磊 康露馨)9月18日至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熹昌就《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在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后,检查组要求,要把贯彻实施《条例》纳入创文目标考核,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专项治理。要坚持教惩结合,为加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编辑: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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