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和省委关于“基层治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抓好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专项行动,旨在巩固深化村级组织减负增效,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通知》指出
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是减轻基层负担的重要抓手。各地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落实责任,细化举措,健全机制,推动村级组织集中精力做好带领发展、推进治理、为民服务等工作。
《通知》要求
各县(市、区)要参照省级指导目录和市级参考清单,10月底前进一步细化制定或修订本地“三个清单”,制定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规范出具证明样式及办理流程。严格落实《湖北省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挂牌规范及示意图》要求,制定统一标准,明确资金保障,11月底前完成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挂牌集中清理、整顿和规范工作。
《通知》强调
各地要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和清单内容,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参与,主动接受基层干部群众监督,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市级将建立基层减负观测点,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适时开展暗访督导,第一时间发现、曝光、纠正和处理增加村级组织负担问题。
据了解,2022年十堰市村级组织减负增效工作启动以来,建立了协调推进、督办指导、跟踪问效、宣传引导等4项工作机制,压减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80%,规范精简标识标牌7182个、清理精简微信群(QQ群)等平台3082个,厘清社区依法主办事项40项、协办事项72项、负面清单事项14项,厘清村依法履职事项22项,协助事项17类,负面清单10项,实行动态管理和准入制度,涵盖了村级组织应履行的法定职责,实现了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权责明晰。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