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堰市住建局集中公示了十堰城区216个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提醒商品房销购双方将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全部直接进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公开信息有项目名称、楼栋号、房地产企业名称、监管银行开户行、监管状态,许多分期开发销售的项目,一个项目有多个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市住建局提醒,广大购房人在购房时注意核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收取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719—8128949。(秦楚网 记者 徐国文 通讯员 郭印)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