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8万元!张湾人才津贴申报正在进行中

时间:2023-07-26 17:12 来源:张湾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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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张湾区
人才津贴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西城经济开发区、十堰工业新区,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中心、各人民团体、各企业:

按照《十堰市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十办发〔2021〕17号)《关于印发<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的通知》(十人才〔2021〕3 号)《十堰市城区人才津贴发放工作流程》(十人社函〔2022〕23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张湾区人才津贴网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1年6月26日以后(含当日)到张湾区民营资本控股企业(单位)工作(按公司实际注册地和纳税所地同时在张湾辖区为准),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入职前2年内未在我市工作(工作时间按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确定),拟申报第一年或第二年人才(生活)津(补)贴的在职全日制大学生。

二、补贴标准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万元/人/年生活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人/年生活津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2万元/人/年生活津贴或5万元/人/年生活津贴(“双一流”院校本科生),全日制大专毕业生0.5万元/人/年生活津贴。按年度发放,连续发放不超过3年。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第二年生活津贴资料:

1.个人:

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本人有关基本信息。

2.单位提供资料:

申领人在职证明和工作一年表现证明原件扫描件。

(二)申报第一年生活津贴资料:

1.个人提供资料:

①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本人有关基本信息(含申请人1寸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后合成一个PDF文档。

③申请人学历材料(学历及学位证)原件扫描后合成一个PDF文档。

④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原件扫描后合成一个PDF文档。

⑤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仅提供企业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下载方式详见附件1)

⑥申请人一年工作总结原件扫描件(工作总结打印出来本人在落款处手写签名和时间,并将工作总结扫描后合成一个PDF文档)。

⑦个人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在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打印纸质版,在纸质版上手写签名和时间,并将个人承诺扫描成一个PDF文档。

2.单位提供资料:

①单位开具申请人工作表现证明(申报系统下载模板),将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

②公示证明材料及公示结果原件扫描件成一个PDF文档(参考附件1模板)。

四、申报网址及操作指南

1.网址 :十堰亲清在线平台(http://qqzx.shiyan.gov.cn/home.html)。

2.“操作指南”详见十堰人社局官网“十堰人才引进”专区。

五、申报截止时间

第一批:申请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3年 8月18日

第二批:申请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25日

六、补贴发放

市人社局对区委组织部审批后的申报材料进行审定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市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将市级承担的50%生活津贴资金拨付至区人社局,区人社局负责将生活津贴发放至人才个人账户。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工业新区建设大道27号高端装备工业园研发中心8楼张湾区人社局 805室

联 系 人:付振峰 07198652306

附件:1.网上申报流程及相关证明材料模板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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