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每年新增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40万人

时间:2023-07-26 11:11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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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完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省每年高校毕业生留鄂比例在60%左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就业率超过90%,新增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40万人以上。

在高校开展“爱上湖北”教育活动

《意见》提出,将“爱上湖北”教育内容纳入高校入学教育,并贯穿教育全程,重点宣讲湖北历史人文、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产业布局等内容,增进大学生对湖北的了解认同。每年组织在校大学生参观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及规划展览馆、博物馆等公共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为入校新生发放旅游年卡、公交卡,为大学生参与城市体验提供便利,让大学生了解湖北、爱上湖北、留在湖北。

深化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参考,推动形成以就业需求为导向、适应湖北省现代产业体系的人才培养体系。对毕业生就业率不高的专业采取预警、调减计划、停止招生等举措。

健全完善高校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制定职业生涯教育整体设计方案,开展分阶段、全覆盖的就业指导,职业生涯指导课程总量不少于38学时或2学分。各高校要落实“四到位”要求,设置专门的就业工作机构,按照与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不低于1∶500的标准配齐配强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和指导老师,安排就业工作专用场地,按照不低于毕业生在校期间学费总和1%的标准设立专项工作经费。推进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特色课程和职业生涯咨询工作室建设。开展高校就业指导老师专项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500人次。将“就业指导”纳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目录,单列评审。举办高校教师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大赛、“才聚荆楚·勇往直前”大学生求职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提升教师就业指导水平和大学生求职创业能力。

强化在校大学生实习实训管理,从大学一年级开始,每学年安排一定时间,渐进式开展认知实习、岗位实习,稳步提升大学生就业实践能力。

开发“荆楚学子码”提供全周期服务

《意见》提出,依托湖北“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开发“荆楚学子码”,从入校开始建立大学生个人就业档案,根据学生专业、职业规划和兴趣特长,向低年级学生重点推送专业相关产业发展趋势、就业需求等信息,向高年级学生智能供给培训、比赛、实践等信息,向应届毕业生精准提供网络招聘、就业岗位等信息,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定制一人一策服务清单,提供信息“码上知”、事项“码上办”等全周期个性化服务。

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支持国有企业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落实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深入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等就业机会,稳定“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稳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高校毕业生规模。稳定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规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开发科研助理、教学助理和行政助理等岗位。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院校等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开展大学生创业“育苗行动”,大学生参加创业创新活动和自主创业并办理营业执照的可折算为学分。开设创业注册登记、许可审批绿色通道。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

扩大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加快培育千亿级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拓宽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健全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系统,取消就业报到证,取消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推进体检结果互认,积极稳妥转递档案。

实施3年15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

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建立实名制台账,实施跟踪帮扶。为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未就业毕业生较为集中的地市级以上城市,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

推进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实施3年15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对开展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和留用奖补。

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和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举措,延期期间不计复利、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安置。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用人单位就业歧视将被列入“黑名单”

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在省内合法稳定住所或拟就业创业地城镇落户。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将高校毕业生住房纳入解决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政策范围(暂除武汉市外)。实施“宜居湖北·才聚荆楚”百万大学生留鄂创业安居行动,对在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地财政可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

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等侵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权益行为,对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及时发布警示提醒,列入“黑名单”。

各地各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中之重,作为政府绩效考核和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高校学科专业评估等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配合,落实落细就业创业政策。(极目新闻记者 庞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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